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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上级公告精神,现将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评测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1、评测时间:2015年11月1日
2、评测地址:宿州九中
3、专业评测方法:专业评测采取上课方法进行,主要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。
依据申请科类,对应设置8个专业评测组,每组由3名考官组成。
4、评测内容:
5、 评测步骤和程序
1. 报到抽签,确定评测顺序。
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,在规定时间到宿州九中报告厅报到,根据申请评测科目由电脑随机抽签,确定评测顺序。
2. 随机抽取评测考试试题
根据抽签先后顺序,随机抽取评测课题。
3. 备课
考生自备教程、教参、教具等到指定备课室备课,备课限时60分钟。
4. 专业评测
评测时间15分钟。
音体美学科评测时,可以进行专长展示,展示时间低于6分钟,展示所需器材自备。
5. 评测成绩评定
专业评测成绩满分为100分,由考官依据评分细节,当场给考生评分。
6、 考生需要
1. 考生应与11月1日上午6:40分进入评测点,迟到10分钟以上作自动舍弃处置
2. 参加评测时,考生不能向考官提及本人名字、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,有此状况的,取消评测资格。
3. 考生在参加专业评测的过程中,不能携带手机、电子词典等电子通讯设施。
4. 考生需要严格遵守评测纪律,服从员工安排,自觉同意监督和检查,对于违纪考生,视情节给予批评直至取消评测资格。
5. 专业评测全程实行监控。
7、 咨询电话
原标题:2015年秋天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评测有关事宜的公告
2015年秋天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评测内容.docx